本人前期在南京朗驰集团苏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购车定金5000元。该门店单方面违约解除购车合同,将定金原路退回。之后门店销售负责人与我协商,双方约定暂不追究本次门店单方解约的违约责任,继续办理车贷完成购车,并非本人永久放弃追责权利。后续办理贷款时,因材料不足贷款审批无法通过,购车交易无法继续履行。门店前期单方解除购车合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定金罚则相关规定提出诉求:1.认定该4S店单方解约属于违约行为;2.要求商家按照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合计10000元;3.请厂家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客户关怀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