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就故障相关维修补偿问题与经销商沟通协商。经销商工作人员电话沟通中表示,可以申请6000元补偿用于轮胎相关问题处理,但设置附加条件,要求我必须先行撤回车质网以及其他全部平台投诉,才可以启动拨款OA审批流程,拒绝先赔付再撤诉。我担心一旦全部撤诉后,商家不兑现赔付承诺,自身维权渠道丧失,因此没有接受该条件,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此前我向深圳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投诉生产厂家,该局答复,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经销商承担,不属于其管辖,不予受理(工单编号:032609240934334044501)。目前我已经向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12315投诉。现恳请腾势厂家以及授权经销商济南势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家用汽车三包义务,公平处理本次纠纷。我的立场:可以在赔付款项实际到账或者签订书面赔付协议之后,配合做撤诉操作,不能接受先撤诉后给钱的处理方式。诉求:1、要求经销商济南势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按照协商方案履行6000元补偿;2、补偿款项到账或签订书面赔付协议,本人配合完成全部投诉撤诉;3、请厂家督促授权经销商合法合规处理消费纠纷,不要将撤诉作为赔付前置条件。
腾势汽车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