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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名爵MG4充电桩权益过期无提示

投诉编号:【1795113】 投诉时间:2026-10-09 11:06 投诉品牌:上汽集团 投诉车系:MG4 投诉车型:2026款 改款 437 自由版

本人于2025年9月21日在百色购买名爵牌CSA7004MBEV1(MG4)纯电动轿车。购车时承诺赠送免费充电桩及安装权益。现本人申请安装,却被4S店及400客服以“超期”为由无情拒绝。本人认为该拒绝极其不合理,理由如下:一、实际超期时间极短,拒履承诺违背诚信原则。发票显示购车日期为2025年9月21日,截止发起申请日2026年10月5日仅超期14天。本人并非恶意拖延,而是由于厂家及4S店从未履行到期提醒义务,导致错失安装时间。对于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权益,因短短14天的间隔就单方面宣告作废,严重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诚信原则。二、厂家及4S店存在严重的服务过失,未履行到期提醒义务。充电桩及安装权益属于具有时效性的重要权益。在接近一年有效期的临界点,百色益名4S店及上汽名爵厂家未通过短信、App推送、电话等任何有效方式向我发出预警提醒。MGLiveApp中也没有弹窗或强提示告知权益即将到期作废。对方服务体系的重大漏洞,不应由消费者买单。三、名爵App关于权益起算的规则存在违法违规争议。名爵App中明确写道“权益日期是从当地经销商上报零售日期开始后1年内可使用,非开票日期”。这一条款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且将起算日期的确定权交由经销商单方控制。购车时销售人员从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我注意这一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该条款不应成为合同内容,依法应以实际开票日期起算。四、参考同类案例,要求给予补救。在车质网等平台,已有车主因“未提醒导致过期”成功获赔充电桩的案例。本人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要求上汽名爵及百色益名4S店正视服务漏洞。【诉求】1、恢复充电桩安装权益,7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勘测并完成安装;2、若无法安排安装,请将充电桩实物邮寄给我,由我自行找电工安装;3、允许我自行安装,凭正规发票全额报销充电桩设备及基础安装费用。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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