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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拉克XT4车辆蓄电池故障店内不予处理

投诉编号:【1790081】 投诉时间:2026-10-02 13:01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凯迪拉克 投诉车系:凯迪拉克XT4 投诉车型:2024款 28T 两驱 豪华型

2024年1月,本人在4S店购买XT4,购车后3周按经销商要求前往其指定车衣店贴车衣。施工当晚车辆无法启动,拖至4S店检测确认为电瓶亏电。经协商,经销商于2024年2月6日出具《延保协议》,明确承认“因乙方为甲方贴车衣导致电瓶出现亏电情况”,并将电瓶质保延长至2年。协议签订后,本人持续在该店全程保养。两年间,每次保养前经销商从未告知工时项目及预估费用,保养后直接收费;且从未主动检查电瓶状态。最近一次保养为2026年9月20日,消费1832元(含更换机油机滤、刹车油等),距本次损坏仅12天。2026年10月1日,车辆再次无法启动,拖至同一4S店检测,确认电瓶损坏需更换。10月2日售后人员回电,以“已过三包期”“电瓶为易损件”为由拒绝免费更换,仅口头承诺后续保养中“找补”,未提供任何书面方案或厂家回函。 二、投诉理由 1.经销商已书面承认贴车衣施工导致电瓶亏电,该损坏系施工过错所致,非正常损耗。“易损件”说辞不适用于施工责任。该《延保协议》系经销商对自身施工过错(贴车衣致电瓶亏电)的补救性承诺,其性质是对既有损害的赔偿约定,而非普通商业质保。施工过错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因协议期限届满而自动免除。 2.本次电瓶损坏系2024年施工亏电的延续性后果。2026年10月2日4S店检测报告明确“车内寄生电流0.012安培,在标准范围内,车辆无放电现象”,排除了车辆自身漏电原因。电瓶使用不足3年即报废,明显早于正常使用寿命,系当年施工亏电留下的隐患所致。 3.两年保养期间从未检查电瓶,未尽到基本维保义务。车辆全程在该店保养,最近一次保养(2026年9月20日)距本次损坏仅12天,该次保养含更换机油机滤、刹车油等多项作业,但经销商全程未对电瓶进行任何检测或提示,未尽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要求的专业检测义务,对电瓶状况恶化负有管理过失。 4. 拒赔后仅以口头“找补”敷衍,实质是自认责任。售后人员口头承诺“后续保养中找补”,实质是承认电瓶更换本应由其承担、仅以其他方式变相补偿,该表述可作为其自认责任的佐证。且无书面方案、无厂家支持文件,服务态度推诿。 三、诉求 1.免费更换符合原厂规格的电瓶; 2.出具本次电瓶损坏的书面检测报告; 3.对两年保养未检查电瓶、未提前告知工时费用作出书面说明; 4.如拒不履行,要求上汽通用厂家介入并承担相应责任; 5.如经销商拒不履行,本人保留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行政投诉及司法途径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电瓶使用已超1年/2万公里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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