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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P7经销商施工时损伤车门把手

投诉编号:【1784724】 投诉时间:2026-09-25 21:06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0款 670E

本人于2026年8月24日在该小鹏授权服务中心进行车窗饰板安装施工,施工拆装作业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车辆车门门把手划伤。该划痕位置较为隐蔽,取车时未能及时发现,本人于2026年9月初用车时发现该新增划痕。划痕形态与饰板拆装施工高度吻合,属于本次服务产生的施工瑕疵。发现问题后联系门店沟通处理,门店以车辆已经离店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拒绝免费修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机动车相关服务接受服务6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本人已提供施工工单及损伤影像,门店无法提供施工前验车无损的证据,却单方面推诿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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