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9月9日在4S店与销售签订正规购车合同,订购2026款吉利星瑞扶摇版黑色车辆。合同白纸黑字明确约定:1、本人支付5000元为购车预付款;2、车辆裸车价87700元;3、厂家报废补贴12000元提车当天直接抵扣尾款;4、原定提车日期为2026年9月16日。 一、首先商家多处恶意违约、违规操作、欺骗消费者: 1、商家销售主动更改提车时间(商家全责)2026年9月15日,门店销售主动微信联系我称9月16日个人有事,单方面请求将提车时间推迟至9月17日,我方同意顺延。提车、付尾款为同步义务,销售要求延后提车,尾款时间理应同步顺延。 2、9月17日我方按时到店提车,门店恶意违约拒按合同成交,我按照销售新约定时间到店准备全款提车,门店恶意颠倒黑白,以“9月16日未付尾款”为由,拒绝按照合同价格、拒绝履行12000元报废补贴抵扣尾款承诺,明确拒绝履行已签订生效的购车合同,声称现金补贴以及报废补贴已经体现在车价里了,不承认厂家12000元的报废补贴,需要加钱购买。 3、门店私自篡改款项性质、违规盖章、恶意制造纠纷 合同明确5000元为预付款,但门店私自开具收据手写改为“定金”,且违规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章不具备定金、财务确认效力,属于违规操作)。商家意图通过私自篡改票据性质、违规盖章,强行扣留消费者钱款,严重违背诚信与合同精神。本次商家违约造成我方直接损失因门店反复违约、恶意拖延、拒绝履约、长期拉扯沟通。 本人多次请假、往返门店、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持续维权,产生实际交通费、时间成本、精神成本以及维权成本。全部损失均由湖南吉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恶意违约导致。本次维权诉求:1、要求商家全额退还5000元购车预付款;2、要求商家赔偿我方因本次恶意违约产生的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维权损失费;3、要求及吉利厂家对该经销商虚假承诺、违规开票、恶意违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官方处罚、整改、扣分追责。本人证据完整:购车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违规收据全部留存,事实清晰、商家全责,恳请有关部门以及厂家介入彻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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