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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势Z9GT厂家单方面变更赠送充电桩配置

投诉编号:【1777321】 投诉时间:2026-09-18 17:16 投诉品牌:腾势汽车 投诉车系:腾势Z9GT 投诉车型:2024款 1100 四驱 Max首发版

本人于2024年10月购买腾势Z9GT,购车时厂家官方宣传及销售人员明确承诺:首任车主赠送可联网的智能充电桩(支持4G联网、手机APP远程预约充电、充电数据查看等功能),含免费基础安装服务。因个人原因当时未申请安装,近期提交安装申请后被告知:厂家已不再配发原承诺的智能充电桩,只能安装非智能的刷卡款;如需安装原承诺的智能充电桩,需额外支付899元费用。本人认为,厂家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合法权益:购车时承诺赠送的智能充电桩是促成本人购车的重要因素,属于购车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厂家在未提前告知、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充电桩配置,违反了《民法典》第509条关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以及第57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厂家变更充电桩配置的行为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本人,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要求本人额外支付899元才能获得购车时已承诺的智能充电桩,实质上是让消费者为厂家自身变更配置的行为买单,侵犯了本人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关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厂家内部政策调整属于其自身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消费者。《民法典》第662条明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投诉诉求?:要求厂家按购车时的承诺,免费为本人安装原约定的智能充电桩(含4G联网功能、APP远程控制等功能),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如厂家确实无法提供原款智能充电桩,要求免费提供功能、价值相当的替代产品,或给予899元等额现金补偿;要求厂家就此事给出书面答复。本次修正仅调整了标点使用规范,统一了条款序号格式,未改动原文任何核心表述与事实内容,完全保留了你原本的全部主张和法律依据。

腾势汽车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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