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吉利银河星舰7车机芯片与宣传不符

投诉编号:【1767925】 投诉时间:2026-09-09 09:16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银河星舰7 投诉车型:2025款 120km 领航版

2025款银河星舰7在整体销售流程中,线下销售话术与官方线上宣传物料均明确宣称车型搭载龙鹰一号车机芯片,但车辆实际搭载的是性能大幅落后的E02芯片,两款芯片在算力、制程、运行速度等核心关键参数上存在明显代际差距,实际用车体验差异极大。同款车型不同年款中仅2025款存在宣传芯片与实车硬件严重不符的问题,该行为并非轻微配置微调,属于核心硬件恶意减配降级。车企以高性能龙鹰一号芯片为核心卖点引导消费者下单订车,实际交付车辆却私自更换为低配E02芯片,并非简单信息录入误差,属于蓄意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构成虚假宣传,既违背商业诚信原则,也严重消耗品牌公信力,且该行为涉嫌多项违法违规,绝非普通宣传失误。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与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经营者需如实、全面公示商品性能参数,禁止虚假及误导性宣传,车企以高端龙鹰一号芯片作为购车核心卖点,实际交付低配芯片车型,核心硬件参数与宣传严重不符,直接侵犯消费者合法知情权。二、违反《广告法》、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性能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对消费者购买决策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车机芯片作为车辆智能系统核心硬件,直接决定车机运行流畅度、功能体验及后期升级能力,是消费者购车的重要参考依据,品牌线上线下统一宣传龙鹰一号芯片却实际装配E02芯片,已构成法定虚假广告。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商业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严禁经营者对商品性能、配置等核心信息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车企虚假宣传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购车,同时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四、消费者依法享有索赔权利,涉事主体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遭受权益损害的,有权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依法主张三倍购车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同时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对虚假宣传、不正当经营的商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最高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