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6年8月31日在特斯拉武汉门店订购Model3一辆,支付定金1000元,约定9月6日付尾款提车。但在9月7日,特斯拉官方突然宣布降价5000-10000元。我尚未提车付款,仅仅因为早下单一周,就要多支付数千元,这让我无法接受。更令人不满的是,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完成月度业绩,多次催促我尽快下单,甚至以“帮我完成本月任务就请你喝咖啡”等话术诱导我尽快做决定。这种催促行为让我没有充分时间考虑价格波动风险,销售体验极差。事后我联系销售要求退还1000元定金或按新价格执行,被明确拒绝,并称“定金一概不退”。我认为该“定金不退”条款为格式条款,销售在下单时也未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应属无效。我的诉求:1.退还1000元定金;2.对销售人员的不当催促行为作出解释和整改。请车质网协助跟进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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