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本人车辆行驶至13万6公里时突发发动机故障,经检测,明确故障为车辆原厂设计缺陷导致,非人为使用不当造成。厂家与经销商串通,同意为车辆更换发动机,但并非全新原厂改进版,而是存在原生隐患的再造翻新发动机,要求我额外承担3000元费用,我多次主动致电厂家,反馈故障问题,但厂家始终推诿拖延不解决问题厂家为压缩成本,在售后环节存在严重以次充好的嫌疑,全然漠视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再造翻新发动机均为车主旧车机体改造而来,本身自带原生故障隐患,核心缸体仍沿用该批次车型原本存在设计瑕疵的旧机体,没有针对缸体导水槽开裂的原生缺陷做结构优化,装车后短期依然会再出现问题,甚至在行车途中突发抛锚,直接引发严重交通事故。诉求:本次因原厂设计缺陷产生的全部换修费用由厂家全额承担,本人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仅接受经过结构优化改制的全新原厂改进版发动机,坚决拒绝翻新、再制造及带有原始缺陷的老款发动机。新机到货后,我将现场核验合格证与机身编号,确认全新无拆装痕迹后方可装车。要求本次更换的全新发动机出具正规书面质保凭证,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全部维修费用、安全责任及后续一切相关后果均由厂家及经销商全权承担。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福特汽车已收到,已协调东营泰瑞福经销商积极处理,我们将密切跟进处理过程。您也可以拨打福特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0031111了解处理进度。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