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11日在苏州蔚来乐道4S订购乐道L90,支付购车定金5000元,销售锁定车辆后告知我10天内可以提车,7月17日第一次售后联系本人告诉我后备厢有磕碰、和我协商解决方案、后面我同意换车、7月24日通知2次提车,检查下来26年6月生产的车辆、轮胎为25年49周的轮胎,后续销售和售后和我电话沟通承诺帮我换车处理、并承诺第三辆车为26年7月当月下线的车辆、轮胎在车辆下线的3个月内;但是8月3日第三次提车、车子为7月生产的、但轮胎并没有达到售后和销售承诺的3个月以内,前轮为26年2月、后轮为26年6月、连续3次到店验车,该待交付车辆均查出质量缺陷,达不到全新商品车交付标准,本人拒绝接收瑕疵车辆。销售不接电话、我只能和400沟通、但在400还没有和我沟通协调完,售后微信群内一直通知我去提那辆有问题的车,后期直接通知我不提车就直接解绑车辆;售后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此前已通过12315调解,调解终止无果。依据《民法典》587条,卖方无法交付合格新车属于卖方违约,应当返还定金。诉求:全额退还购车定金5000元,请乐道厂家督办门店处理。附件证据:订车合同、定金转账收据、三次验车故障照片/视频、和交付沟通记录、
蔚来厂家回复:已收悉平台反馈事宜,我司将立即组织专项核查,后续视情况主动与用户对接沟通。感谢平台的及时反馈与监督,我司将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尊重用户合理诉求,依规妥善推进事项处置,确保案件闭环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