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购买领克09EM-P,购车时销售宣传车辆享有三电终身质保,但未清晰、显著告知: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将直接无法享受该终身质保权益,未尽重大条款提示义务,误导购买。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全程4s店按期保养,2026年8月2号发生慢充无法充电并伴有机油指示灯黄灯报警灯亮,经4s店检查为车辆故障为三合一集成高压电控总成内部OBC元器件自然失效,而且称之为称之已经过了质保期,不属于三电的质保范围之内,总成一体封装无法单独拆分,驱动电机电控属于三电质保部件,厂家人为拆分总成部件拒赔。请求监管调解,要求厂家出具书面质保政策、并协商维修方案。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