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6年5月27日交3000元在上海4s店预定方程豹钛七EV四驱车型,定车阶段厂家官方宣传均明确告知交车周期为10至12周。品牌官方多次公开宣传6月集中批量交付。但截至今日,本人订单仍停留在车辆匹配环节,累计等待时长已过10周,已远超官方承诺的交车周期。本人多次对接销售工作人员核实进度,对方始终无法提供具体排产进度、明确交车时间,无任何订单排产信息,也未生成对应车辆生产信息,仅单方面告知未采购,持续等候,订单信息车全程不透明。今天再次沟通门店的回复是还需等待一个月才能发运,发运周期8-12天,同时品牌官方交付规则与实际执行严重不符,官方公开宣称严格按照消费者下定订单顺序依次交付车辆,但实际配货过程中,品牌按地区、门店实行差异化配货,存在明显分配不公。目前已有大量同配置、同配色且下定时间晚于本人的外地车主完成提车,该区域性差异化配货模式违背公平交易原则,违反《民法典》诚实信用相关规定。本人多次联系品牌官方客服维权,官方仅流转问题至线下门店质,最终反馈结果仍为被动等候,无任何实质性处理方案。品牌公开承诺的交车周期完全未兑现,订车至今,厂家从未主动对接告知订单延迟原因及进度,门店处理态度敷衍推诿,该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构成合同违约。且官方客服履职不作为,将消费者投诉问题单向转回门店处理,形成无效投诉闭环,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合法履约权益。本人正式提出维权诉求:第一,要求品牌厂家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大区专属专员对接处理,如实公示本人订单真实排产状态、生产进网度信息,明确具体交付时间节点,并出具书面按期交付承诺。第二,要求承诺2026年8月27日前交付,若2026年8月27日无法交付,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包含以下要点: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即返还6000元。第三,针对厂家延期三个多月交付、造成本人时间损耗与出行权益损失以及经济损失的问题,要求品牌给予合理补偿,可通过品牌积分、专属权益或现金等方式兑现。督促厂家正视履约违规问题,严格履行宣传承诺与购车合同约定,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方程豹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