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27日在比亚迪APP上订购钛7ev闪充版(车型:钛7ev755闪充版)车辆,共计向贵方支付款项:3000元定金自下单至今已超过12周84天时间,贵方始终未给出明确、具体的车辆交付时间,6月10号我询问方程豹销售和比亚迪APP客服给出6~8周的交付时间,6月30号我再次询问比亚迪APP客服又变为10~12周交付,7月14号我再次询问比亚迪APP又称8~10周交付,比亚迪APP客服多次更改交车时间,多次沟通仍无法确定准确提车日期,又因为比亚迪方程豹董事长在6月26日在抖音发布钛七ev755和四驱的交付时间为10~12周但12周后仍未交车,已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用车计划与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超过初始约定时间未交付车辆需要赔偿双倍定金,合同未明确约定交付期限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车辆订购行业常规合理交付周期仅为数周,现我方已等待远超初始约定好的交付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现正式向贵方催告如下:1.请贵方在本函送达之日起3日内给出答复明确交车具体日期几月几号。并赔偿双倍定金以及加上超过初始约定日期8周每天2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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