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比亚迪海豹06GT车主,车辆AEB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出现异常,我作为车辆产权所有人,依法申请调取上传至比亚迪总部服务器的云端ADAS智驾日志、云端EDR运行记录。比亚迪官方客服设置不合理门槛,告知我必须由交警出具公函才能够向我提供这份后台数据;并且反复将我的诉求下发至没有云端数据库权限的线下4S门店来回推诿拖延,拒不直接由厂家总部处理申请。依据工信部出台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七条,车企应当搭建便捷渠道,受理车主调取自有车辆行车数据的诉求,不得自行增设前置条件阻碍车主查阅个人车辆数据。我的诉求:1.总部直接出具买车以来这一个多月的云端行车日志,不要再流转经销商处理;2.废止“普通车主调取车辆云端日志需要交警发函”这条“内部规定”,请厂家出示支撑该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无法出示就不得继续使用该理由拒绝车主;3.工作人员需要把本次投诉生成正式工单,后续将处理结果电话答复我。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