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21日下午通过涿州市引流至北京丰田提车,北京北苑丰田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向本人收取多项费用。230800元进对公账户,54200元进涿州对公账户,声称PID检测费、出库费,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7条明文禁止的价外加收6980元+5500元扫个人码(无票,无收据)。1946元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交强险),收费地点是在北京丰田展厅内进行。所有款项都是由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跟4s店工作人员协商后指导本人支付。事后询问工作人员,汽车置换补贴问题,4s店工作人员让我去找汽贸公司询问。此时,汽贸公司已经失联。致电厂家,厂家以不管销售过程为由,拒绝受理。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