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在宝马4S店花费一万两千余元购买了店内车辆延保服务,签订正式延保合同一份,该延保约定生效时间为车辆原厂质保到期之后,截至目前这份延保全程没有生效,本人也从未享受过任何延保相关维保、理赔服务。2026年接到厂家通知,原先购车的元通宝马4S店已经关店停业,后续延保服务统一转接至杭州4S店承接。我首次联系仅提供手机号进行查询时,工作人员系统内无法查到我的延保对应记录,多次沟通无果后,我提供了纸质延保合同并进行投诉反馈,对方才成功查到该笔延保订单信息。后续我正式提出退保申请,对接处理的经理给出方案,仅同意退还总金额的70%,需要扣除30%费用。该延保至今未生效、没有产生任何服务成本,原门店关停属于经销商经营问题,并非我个人原因要求退保,商家单方面扣除高额费用没有合同依据,也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扣费条款。多次协商之后对方依旧坚持只退70%,厂家也没有出面协调监管,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出诉求:1、要求宝马厂家介入监督,针对这份尚未生效、从未使用的延保,取消不合理的30%扣费,按照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办理退保退费手续;2、3个工作日内由厂家售后负责人主动联系本人,给出明确处理时限;3、如若继续不合理扣费、拖延办理,本人将同步通过12345政务热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维权。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