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是销售员在4S用诱导性语言引导客户下单(8年免费保养+延保+快充很容易坏等),用户并没有证据,厂商应该调监控自证,不能以流程合规搪塞。延保是3年后生效,目前并未使用。以7天犹豫期已过做理由,显然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是第2年发现不能免费保养才知道被欺诈。本人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汽通用五菱授权4S店购买新车时,被销售人员以“八年免费保养“为由诱导购买了整车延保服务,花费3580元。后发现合同实际不包含任何保养权益,仅限故障维修,且设置大量免责条款(年里程超3万公里失效、必须在4S店保养等),与销售时承诺严重不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虚假宣传。本人自签约至今(近一年),从未使用过任何服务,也未享受过任何权益。现要求全额退还延保费用3580元。4S店以“合同已签“为由拒绝退款。请厂家介入协调处理。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核实,用户反馈购车时销售口头承诺“八年免费保养“,诱导期在对产品内容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购买了该延保服务;门店已核查购车单据、内部台账等所有存档资料(门店所有赠送保养均会进行书面登记),并未查到相关记录,客户也无任何佐证相关资料提供,无法核实真伪。并且终身质保包退款规则7天犹豫期内可退款,用户已严重超出犹豫期,无法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