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本人车辆发生事故,送修该4S店,修理回来发现补漆不合格(补漆面有异物夹在里面),镀铬装饰条及轮眉擦伤未修理,答应后续维保时一并进行维修。2025年6月去该4S店进行维保时,被告知需要更换空气滤芯等零件,本人考虑报价贵就未更换。维保后,车辆行驶过程有异响。且油耗异常高,于是2025年7月购买了火花塞和空气滤芯进行更换。但是在更换时发现,空气滤芯盒被4S店维修人员故意人为损坏(盒子没盖紧,且一颗螺丝未上紧,一颗螺丝未上,一颗螺丝打歪),在此情况下,车辆已行驶了2000多公里。本人将车辆简单维修后,异响基本消失,油耗明显下降,由于4S店的操作,对本人车辆造成了损坏,因此提出以下诉求:1、全面检修上次维保所动的所有区域的零部件,确保无问题;2、由于空气滤芯盒没盖紧造成的所有问题进行维修保养,包含不限于进气管路,发动机(燃烧室、气缸有无严重磨损)、节气门等部件。3、补偿及赔偿以上诉求,2025年7月份与该店质量主管口头达成的协商结果与当时的投诉诉求一致。1.重新检修,确保上次维保产生的问题全部解决;2、由于空气滤芯盒没盖紧造成的管路污染清洗,包括但不限于节气门清洗及损坏的空气滤芯盒更换;3、补偿和赔偿(在保期间未给检出的漏水水壶更换及保养折扣)。当时检修空气滤芯盒时发现车辆的水壶早就已经损坏(在保修期间时进行保养,4S店从未告知),质量主管答应免费更换。因为空气滤芯盒需要订购及本人用车频繁的需求,约定下次维保时一并处理。但是2026年6月5日本人再次致电4S店,希望处理车辆问题时,4S店否认以上口头达成的协商结果。诉求:继续履行达成的协议。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您好,客户的抱怨信息我公司已收到,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