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17日与4S店签订途观L购车合同,约定提供车辆回收及注销证明后返还厂家置换押金5000元。本人已于提车一周后履行义务,但4S店至今拒绝履约,以更换经营人为由推诿,已构成严重违约。多次与厂家400沟通未果,厂家仅以4S店经营不稳定为由应付。现诉求立即履行合同退还押金,并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督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