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内容:本人于2023年7月30日在广州购买宝马MiniCountryman2023款乘用车,车辆目前仍在质保期内。 2026年5月16日:因车辆原厂前大灯严重发黄,到店申请质保索赔,要求更换两个前大灯总成。 2026年5月19日:4S店同意免费更换。 2026年5月22日:到店完成大灯更换。提车后检查发现: 左大灯透镜有明显指纹; 右大灯透镜表面有大片灰尘、不明碎屑、明显划痕; 大灯极易起雾且长时间无法消散。 本人当即联系门店销售反馈问题,对方同意到店复检处理。 2026年5月24日:到店当面指出上述质量问题,并明确告知:本人为车灯设计工程师,该大灯属于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出厂质量标准。4S店起初以“不影响使用”为由劝我放弃索赔,在我强烈要求下才同意拍照取证并上传厂家申请索赔。 2026年5月25日:4S店告知厂家以“不影响外观和使用”为由,再次拒绝索赔。 问题性质与危害: 透镜指纹、灰尘、碎屑、划痕属于装配/品控严重不合格,外观已明显不达标; 透镜划痕会破坏配光性能,导致灯光散射、对向车辆眩目,构成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大灯频繁起雾、无法消散,属于密封不良,是典型质量缺陷; 4S店拒绝提供大灯质量合格标准、检测报告,无法证明所换大灯为合格产品。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保期内更换的配件应符合质量标准与安全要求,经营者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投诉请求: 立即为我免费更换两套全新、合格、无瑕疵的原厂前大灯总成; 对本次更换的不合格大灯出具书面质量不合格说明; 向我书面道歉; 承担我因此产生的到店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督促宝马厂家与4S店彻查大灯品控问题,杜绝不合格配件流入市场。 本人保留所有照片、视频、沟通记录、到店记录等证据,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道路交通安全。
MINI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会积极监督/协助代理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MINI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