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辆后,店内人员推销车辆延保服务(即原厂质保时间延长),销售人员给我列举显示屏暴晒损坏和球头磨损损坏等案例制造用车焦虑,后在店内人员推波助澜下同意购买该延保服务。一年后因其他原因不再需要该服务,向店内人员提出退保,店内人员以"合同一经签订概不退保"为由拒绝退保,且合同中没有明显提示该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投保人的合法退保权益。且该延保服务理应在车辆原厂质保过期后才生效,本人从未使用过该服务维修车辆。另外,合同签字并非本人签字,为电脑打印体,交完钱后店方才将合同交与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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