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在商丘市购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pro汽车,次日提车。2026年5月1日(提车仅8天),在第三方贴膜店进行施工前的漆面检查时,发现车辆全车漆面存在近百个“鱼眼”(缩孔)工艺瑕疵。遂于当日前往4S店交涉,销售人员称提车时已验收(我自己查看没有明显剐蹭及划痕),交于售后部门,售后人员与销售员查看车辆后,于当日上报厂家,售后只开了简易的客户诉求检查单,没有正规的维修工单(事后索要对方拒绝提供),该瑕疵属于典型的喷漆质量缺陷而非后期人为剐蹭或腐蚀导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耐用商品在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商家交付存在原始质量瑕疵的车辆,已侵犯本人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诉求:1.商家对该漆面瑕疵进行免费专业的修复;2.商家对新车维修导致车辆贬值给于车价15%的经济补偿。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