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5日,本人驾驶车辆正常掉头、怠速起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制动故障: 松刹车怠速行驶后,再次踩踏刹车,刹车完全失灵,车辆不受控异常加速前冲;经警方调取现场监控,踩踏刹车时刹车灯正常点亮,证明刹车踏板信号已正常输入车辆,并非本人操作失误,属于车辆原厂电控及制动系统先天性缺陷。故障发生后,本人前往贵方4S店检测,4S仅进行静态电脑读取,未做动态路试、未封存EDR行车数据、未排查硬件故障,仅口头告知车辆无故障,无任何书面检测结论,属于推诿、掩盖车辆安全缺陷。本人车辆外观虽因事故走保险维修,但维修仅涉及车身钣金漆面,与车辆原厂制动系统缺陷无任何关联,不影响产品质量缺陷认定。 该故障为2017款君威EBoost电子刹车总泵、ESC车身稳定系统通病,低速怠速、掉头工况极易触发刹车失灵、踩刹车窜车,车辆已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本人不敢继续驾驶。诉求:1.不再接受任何刷机、消码、软件升级、静态敷衍检测;2.鉴于车辆存在无法根治的重大安全缺陷,要求上汽通用对该车辆进行回收,按合理折旧办理退款;3.承担本次故障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按正常车辆维保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