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海豹06DM-i(2024款120KM尊荣型)OTA至V1.2.1版本后,未经告知限制电机功率,存安全隐患,违反《民法典》《消保法》及工信部规定一、事实陈述本人于2024年7月份购买比亚迪海豹06DM-i2024款120KM尊荣型,官方标称电机峰值功率160kW,升级前EV模式满电实测可达110kW以上。 车辆完成OTAV1.2.1版本升级。升级后,满电EV模式下电机输出功率被限制至80-90kW,降幅超25%。升级前厂家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本次升级将限制功率,本人系在不知情、未经同意下被动接受车辆核心性能降级。功率限制导致60km/h以上超车动力严重不足,国道及高速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577条:厂家单方面降低功率,属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10条:侵犯本人知情权(未告知功率限制)、自主选择权(强制降级无法拒绝)、公平交易权(支付对价与获得价值不符)。 3.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通知:涉及电机功率变更的OTA升级,须备案并取得变更许可后方可实施,且须履行告知义务。厂家未备案、未告知即实施限制,属违规操作。 4.《产品质量法》第26条:动力不足致超车困难,紧急避险无法加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三、投诉诉求1.立即推送新版OTA,解除功率限制,恢复车辆至标称性能。 2.回访说明功率限制的真实原因(电池保护/硬件缺陷/其他),并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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