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雪佛兰科鲁泽1.3T48V轻混汽车,厂家宣传首任车主8年/16万公里动力总成核心部件质保,明确包含48V轻混系统。 现车辆48V电池系统故障(故障码P0A7B、P0607),仍在8年质保期内,上汽通用雪佛兰总部却以“48V轻混系统不属于动力总成”为由拒绝质保,与当初宣传完全不符,属于虚假宣传、单方面缩小质保范围、违反三包法。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车辆使用年限已超整车质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