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9月12日在本地比亚迪4S店购买混动汽车,按政策首保需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我去年12月主动微信咨询保养时间,门店售后未明确告知首保截止日期,也没人工一对一提醒,只有一条笼统系统短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还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条,门店未尽法定告知和提醒义务,首保超期责任不在我。现在4S店不管、厂家400推诿,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责令门店给我免费补办首保,我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