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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汉L车辆事故维修维修出新问题

投诉编号:【1644602】 投诉时间:2026-05-03 17:16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汉L 投诉车型:2025款 EV 701KM 激光雷达尊享型

2025年6月13日02时49分,一辆比亚迪汉与原告驾驶的比亚迪汉L-EV在某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右转弯时横跨三条车道,与原告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车辆左前部与原告车辆右前侧相撞。原告现场报警,在交警指导下通过相关微信小程序进行事故快处易赔,并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事故发生当日,原告将车辆送至比亚迪汽车服务店维修。原告车辆于2025年5月8日付款购车,官方指导价为219800元,2025年5月14日提车,2025年5月15日上牌。事故发生时,车辆使用时间不足一个月,行驶里程未达5000公里,尚属准新车范畴。根据比亚迪汽车服务店出具的维修工单显示,原告车辆因本次事故需更换维修右前叶子板、右前车门、侧门槛外板、前保险杠等11项配件。维修虽保证了车辆正常行驶功能,但对车辆多方面造成不可逆不良影响。其中,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车门开关受影响最大,更换的右前车门开关舒适性大幅下降,每次开关均有明显阻尼感。此外,更换的车门仅为门壳,车门饰板安装及喷漆工艺未达原厂水平,原告对此感到极度不适。事故维修还导致大灯产生十余道划痕,虽经抛光处理,但日后大灯发黄不可避免。原告对比亚迪售后的维修水平及态度产生极大不信任与后怕,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拆卸安装亦不得而知。事故发生时,原告车辆未提前预警并触发宣传的20余项主动安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自动紧急制动(AEB)、前方横向碰撞自动(FCTB),甚至未录制紧急录像,存在严重虚假宣传问题。此外,全责方车辆亦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旗下车型,具备原告车辆宣传的主动安全功能,但事故发生时同样未触发,与事故责任紧密相关。本次事故维修亦前往比亚迪授权售后维修点进行。综上,考虑到车辆购买价格、使用时间、行驶里程、维修费用、受损部位及严重程度,以及维修后对车辆安全性、操纵性、安全系数及驾驶舒适性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别是原告内心的不可接受程度,加之比亚迪售后的维修方式和水平,被告双方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车辆20余项主动安全功能的虚假宣传及事故后维修造成的贬值损失客观存在。故原告申请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并主张被告赔偿原告车辆贬值损失、贬值损失鉴定费、事故维修造成的大灯损失费用4000元,以及修车期间因未提供代步车产生的替代性交通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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