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为比亚迪元PLUS,2023年12月5日在洛阳比亚迪4S店购买,搭载原厂配套行车记录仪。1.车辆使用一年多后原车行车记录仪摄像头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录像。到洛阳比亚迪4S店检测,门店明确判定为原厂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全新原厂行车记录仪摄像头总成。 2.更换后的新行车记录仪,仅正常使用约一年,再次出现同款摄像头故障,无法使用。 3.再次到洛阳比亚迪4S店处理,售后以“整车已过保、单独配件只保一年”为由,拒绝免费质保维修及更换,要求自费维修,态度推诿,不承认原厂配件存在批量质量缺陷。维权诉求 1.要求洛阳比亚迪4S店免费检修并更换故障行车记录仪摄像头,彻底解决原厂配件质量问题。 2.要求比亚迪厂家正视该配件批量故障问题,加强品控,规范售后质保解释,不得利用“过保”规避自身产品质量责任。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