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11日与4S店销售确认,该店白色NX200有现车,并承诺相应赠品,约定4月12日上午到店看车购车。 到店后商家先收取我定金2万元,收取定金后才告知并无白色现车。在明知无现车的情况下,商家以必须交齐全款才能开票、订车为由,继续诱导我付全款。在销售诱导下我又支付11万元,合计已支付13万元。后经家人及时提醒制止,才没有继续支付剩余款项。4月16日家人再次核实,销售仍谎称有现车,存在明显消费欺诈。 4月20日我到店与商家协商解除合同、退还全款,但对方销售主管态度敷衍,不愿解除合同,也不兑现承诺,双方协商无果。投诉诉求:1.全额退还已支付的11万元购车款;2.返还定金2万元;3.解除购车合同;4.对商家消费欺诈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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