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该商家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将维修总成中不可分割的必需零件(油封)和辅料(油液)单方面列为”易损件”,以此排除自身的主件保修责任,属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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