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在该4S店购车,购车合同明确写明收取上牌服务费500元。门店将多项费用合并笼统收取,所有杂费没有分开单项付款,无单独500元付款单据。 实际上牌全程由我本人在交管12123自主申请、自行办理,4S店未提供任何上牌代办、跑腿服务,属于只收费不做事。 事后门店仅退还150元,剩余350元一直不退。 沟通中商家故意混淆收费项目、恶意抵赖,拒绝协商退费。 诉求:要求4S店退还剩余不合理上牌服务费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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