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1月11日在天津领克中心订购一台领克汽车,当时合同上已注明押金6000元三个月返还,2025年12月4日对公转账车款及押金且已转账附言,车辆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上牌交付,至今2026年4月5日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三个月仍未退款6000元押金,且多次推脱找理由推后退款。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