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比亚迪车主,家用充电桩在原厂2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比亚迪售后上门更换全新充电桩整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三包有效期内换货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现比亚迪官方客服及安装人员均明确表示,仅延续原充电桩质保期,不重新计算新机质保,拒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诉求:要求比亚迪对本次全新更换的充电桩,自2026年4月11日安装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整机质保,并在系统备注确认。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