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车是别克威朗2020款领先款,CVT变速箱,20T发动机,1.3T排量。原厂燃油控制模块出了问题,导致仪表盘发动机亮黄灯。经维修店师傅用平板电脑查看确认,是我车原车的发动机燃油控制模块(编号2663)因出厂前本身存在质量隐患,故在保质期过后开始出现质量问题。该2663模块是一批原厂的旧模块,与曾经召回的君威、昂科威车上用的7053燃油控制模块存在同样的出厂质量隐患,原厂模块就是有问题的。目前,我的车需更换改进款的模块才能使用。 目前,我购车的4S店评估给出的答复是:换成5643的模块,不能再用以前2663的模块,说我车已过质保,且不给免费更换,要求我自付模块购买费用413.29元与更换人工费用200元。请问,这种由原车交付时就存在的质量问题,这种自带的原厂出产销售的产品质量隐患,难道不应该由别克品牌原厂来承担维修更换的费用吗?我申诉请求原厂承担我车的此笔燃油控制模块的更换费用。 (补充说明:同时我想说一下,在仪表盘发动机亮黄灯之前的前几天,我车的油门提速已出现加速异常,因无法控制油门提速,提速出现忽大忽小的不可控现象,导致出现了与他人车辆的轻型撞车事故。)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车辆零件布置不同,无受潮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