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为2022款广汽丰田威兰达2.0L两驱豪华版,于2023年3月24日购车,整车三年质保到期日为2026年3月24日。 车辆主驾驶车窗玻璃长期存在升降抖动、异响问题。此前,我已到店处理三次,4S店仅简单塞胶条敷衍了事,问题并未彻底解决,本次已是第二次更换玻璃升降器总成。 2026年3月18日,我在质保期内到店检查并申请索赔,配件于3月19日到货。因个人时间安排,我于4月4日到店完成安装。 安装后,4S店及厂家客服均表示,该全新升降器不再提供任何质保,以整车过保为由拒绝负责,即便短期损坏也不予处理。 每次因故障到店检查,我需往返近300公里,产生了高额油费和过路费,4S店却未给予任何合理补偿。 本人坚决不认可厂家及4S店的做法,理由如下: 1.报修、索赔、配件到货均在整车质保期内完成,仅安装时间延后,不属于出保后维修。 2.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保期内索赔更换的配件应自安装日起重新计算单独质保,常规为1年或2万公里。 车辆同一问题多次维修未果,现已第二次更换总成,店方仍推诿质保责任,严重违反国家三包法规,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如下: 1.对本次更换的玻璃升降器总成提供自2026年4月4日起1年或2万公里的单独质保。 2.在维修工单上书面注明质保期限,并加盖4S店公章。 3.对我多次往返检修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合理支出给予相应补偿。 4.厂家及4S店尽快妥善处理,履行法定质保与售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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