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我在4S店购买了一辆2026款比亚迪宋L DM-i 200KM超越型。该车型为比亚迪10月新出,当时售价及官方零售价均为146800元。11月1日签订定车协议时,车身价仍为146800元,装饰费0元,4S店未给予任何优惠。我实际支付车辆总价146800元(含11月1日支付的2000元定金),但对方仅开具了145300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差额1500元系其将承诺的免费赠品计入装潢费并从车价中抵扣。此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误导消费,属于拆分车款、虚列装潢费用低开发票,隐瞒真实交易金额,偷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此举不仅违反购车约定,亦不符合税务规定,同时影响车辆保值及保险理赔,导致我的车损险保费按145300元计算。现要求:按实际支付金额重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或退还1500元不合理装潢费。恳请贵单位协助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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