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与2023年3月24日在无锡4S店购买长安UNI-T汽车,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发动机漏油,属原厂密封缺陷,此前多次维修未解决,先配件已到店,但厂家和4S店拒不履行三包义务,恶意拖延。4S店自购车起未按规定填写三包凭证,属违规操作。厂家混淆维修资质,违法强制要求提供二类资质,三类资质已包含机油机滤保养业务,我在京东养车完全合规。厂家曲解法规,将“优先选择”的建议偷换为强制要求,还错误引用GB/T16739.1-2023(仅适用于整车维修),恶意刁难,未出具任何鉴定报告,纯属甩锅。跟各类的是厂家拒绝对发动机密封系统整体延保,明治我3月34日质保到期(我多次提醒),仍恶意拖延,意图到期后逃避责任。现请求:责令4S店补全并盖章三包凭证;责令商家履行三包义务,对发动机密封系统整体延保;限期维修并出具书面质保承诺;依法查处商家及4S店拒不履行三包,恶意刁难、拖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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