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本人购买比亚迪海鸥,销售承诺3年权益,仅口头告知一次,到期前无任何提醒,现已过期。而且当时找的买车的销售已离职,现在4S店以4S店以当时买车的人把我的单子签单另一个人工号上为由说他给我发微信说2年为理由拒绝我的申诉,多次向4S店与厂家400投诉,对方以“有微信截图”为由拒绝处理。厂家对经销商未尽监管义务,未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行业监管要求,要求恢复充电桩权益。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