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后仅两三日,车辆即出现怠速不稳、加速无力、异响、漏油等严重故障。随即送修,维修厂初步检测发现发动机严重漏油、底盘部件老化、变速箱工况异常,车辆已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为核实真实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调取服务站维保记录、车管所里程底档,证实该车实际里程远超表显里程,属于人为调表车;且车辆此前存在多次维修记录,核心部件早已存有隐患。作为专业二手车经营者,负有法定核查与如实告知义务,理应通过核查维保记录、电脑读数及专业检测来查明车辆真实里程与实际车况。其明知或应知车辆为调表车且存在重大故障,却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以 “精品车况” 进行虚假宣传,诱使做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已构成消费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卖方如实提供车辆真实情况,不得隐瞒重大瑕疵。其欺诈行为,严重侵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财产安全权。现车辆故障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多次与对方沟通退车退款、赔偿损失,均遭对方推诿拒赔,其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与法律规定。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