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8日订购奇瑞瑞虎7车型,支付定金5000元。 订车时销售明确承诺为全新车辆,合同写明新车,但未告知车辆为库存车。提车验车时发现车辆出厂日期已超过6个月,属于行业公认的库存车。 4S店在订车全程故意隐瞒车辆生产日期,未履行告知义务,已侵害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属于违约行为。我要求:1.解除订车合同; 2.全额退还定金5000元; 3.4S店停止利用“定金不退”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督促商家依法退款。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沈阳优易卡知行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