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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秦L购车经销商不予退还定金

投诉编号:【1604034】 投诉时间:2026-03-04 12:46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秦L 投诉车型:2026款 DM-i 210KM云辇型

2025年11月17日,添加甘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微信,就比亚迪品牌车辆购买事宜进行前期沟通。2026年2月,双方正式就2026款秦LDM-i210KM云辇型车辆的购买、金融方案等核心事宜展开协商。 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于2026年2月11日告知有米色外观内饰的现车,我明确拒绝该车辆配色,指定要松烟绿或冰魄青配色车辆,承诺为我找车、订车,并于当日向我提供被告的官方收款二维码,要求我支付定金,我当日向其支付款项5000元。付款后,单方告知我,此前承诺的比亚迪厂家金融方案无法远程办理,需我本人到场面签,与双方前期协商内容完全不符,随即提出更换其他品牌金融方案,双方未就此达成一致。 2026年2月27日,再次向我发送新的金融方案,告知车型开票价114800元、贷款109000元、月供2336元、贷款期限5年,我当日向支付款项1100元。付款后,通过微信向我发送《甘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照片,要求我回复确认,该合同第一条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购方缴交定金后双方签字本约生效”,同时合同中手写有“因客户个人原因退车定金不退”的格式条款。我在微信中仅就车辆赠品事宜与对方进行沟通,自始至终未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亦未以任何形式认可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2026年3月,我因工作发生变动,明确告知无法继续购车,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6100元款项,对方以“已为我调车、产生调车费用、合同约定定金不退”为由,明确拒绝退款。 我随即于2026年3月通过微信向其正式发送书面催告告知,明确释明:案涉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签字生效”,我未签字,合同自始未生效,合同中“定金不退”的条款对我无约束力;他在合同未生效、我未授权的情况下单方调车,产生的经营风险与我无关,要求他限期退款。但他收到催告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款项,我就此事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解仍未果。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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