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在提车当日即发现车辆四条轮胎的生产周期不一致,当场向4S店及厂家客服提出质疑,并明确表达了相关顾虑,要求换车处理。但4S店与厂家客服均口头告知“正常、没事、不影响安全”,未向本人提供任何书面说明,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也未让本人签字确认知晓该情况,而是通过口头解释误导本人完成提车。截至目前,该车辆仅使用6个月、行驶4000公里便出现此问题。贵方在销售环节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误导消费者接受车辆,存在明显过错。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提出以下要求:1. 认定本次销售过程中存在交付瑕疵及侵犯知情权的过错行为;2. 履行本人当初提出的换车诉求,为本人办理更换新车;3. 请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长城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安排相关4S店与您联系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车辆使用中如需帮助,您可随时致电长城汽车客服热线:400-666-1990进行咨询、反馈,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