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腊月25从江都自驾去西双版纳过年,腊月27车辆提示发动机故障,功率降低,打电话咨询扬州4S店售后,因为当时在高速上面,4S店告知如果水箱温度不高可以继续开,一般不会有问题,就近到4S店维修,故继续低速开至晚上12点多到昆明下高速,准备第二天早上去维修,第二天早上车辆启动后发现故障灯消失,可以正常行驶,就继续开,准备到西双版纳后把车丢4S检查,后开至昆磨高速兰溪河处突然闻到异味,后视镜发现车尾冒烟,立即下车检查,交警当时就在前方,看我们停车立刻过来询问,告知车辆冒烟,他让把后备厢行李卸下检查,刚拿出一个行李包车尾串出火苗,高达半米,后备厢装的全是衣服,若不是正好手边有灭火器,后果不堪设想,第一时间灭火后,车辆瘫痪,抱死,无法启动。因交警说那段高速比较危险,不能停留,由他联系了拖车公司的同时我们也报了保险,保险公司因过年期间没有拖车,就让我们跟交警联系的拖车公司商量让拖至玉溪4s,费用他们出,拖至玉溪市4S店,因为已经腊月28,4s放假,要等正月初八上班再定损,维修。初八上班后,玉溪4S店检查说发动机故障是节气门坏了,自燃原因是买车时选配的电动尾门线路短路导致自燃,保险公司说加装的电动尾门不属于原车出厂配置,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所以拒付拖车费用,联系扬州4S店,4S店以电动尾门已过质保期拒绝赔偿,厂家因为上一次保养未在4S店做,拒绝发动机终身保修协议,电动车尾门是交车上保之前我们选配,不是后期改装,原车质保3年10万公里,我们有5年15万公里的延保,目前车辆行驶八万二千多公里,裸车价181900元,发动机终身质保协议上没有必须要在4s保养这条规定,买车时也无人告知,我们的购车合同上也明确规定延保5年15万公里是整车质保,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加装电动尾门只能按照3年10万公里质保,因为车辆损坏我们还造成后续租车,请假等一系列费用两万余元,没有任何单位愿意承担,都在推卸责任,在我拨打了12315投诉之后,厂家同意了免费更换节气门,但是电动尾门和其他赔偿不愿意,而且必须在玉溪维修,这样我们就得请假在云南等,他们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明明就是因为车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来开开心心出来玩的,现在弄的一头火,这些费用如果全部由我们消费者买单,是不是太纵容那些资本家的利己主义。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