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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艾瑞泽8经销商不退订金协商无果

投诉编号:【1592465】 投诉时间:2026-02-04 22:08 投诉品牌:奇瑞汽车 投诉车系:艾瑞泽8 投诉车型:2025款 1.6T DCT 智

1、1月31日试驾后与4S店签署购车合同,交纳5000元订金并开具了订金收据,但收据及购车合同均使用“定金”二字,混淆“订金”与“定金”的含义。5000元订金作为购车预付款,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担保性质,不应适用定金罚则。签约时与销售人员多次确认,收据和合同所写“定金”是否合理。销售明确,该5000元属于订金,为购车预付款,并把收据上的“定”字改为“订”。后续多次与4S店协商解除合同,4S店认为我单方违约,拒绝退回订金。2、购车合同上其他条款第6点注明“如购买方单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属于格式条款,未用加粗字体等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且销售人员当时并未向我说明。该格式条款不恰当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减轻卖方责任。那请问为何不注明卖方不履行义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销售和我说明,贷款审批不通过可以退还订金。后续招行贷款终审不通过,销售认为是我不配合贷款,故意阻止贷款审批通过。银行对于贷款审批有一整套完整的流程,需综合考量收入和负债,评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我如实提供了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审批不通过有很多原因,难道就仅因您店里所说的,因为我提到了租车,贷款就不通过,属于我单方面违约,请贵单位拿出相应证据进行举证。销售也曾表示,贵单位作为奇瑞深圳总店,并不是靠吃订金发展起来的,且贷款未放款,车架号也未确定,并未占用贵单位的车辆资源,没有造成实际损失。这就是贵单位作为奇瑞深圳总店所展现出来的品牌担当吗?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深圳锦昊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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