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18年购入一辆大众途观L330TSI,期间正常保养,平稳驾驶。2026年2月1日,我的车辆在正常城市高架行驶中,毫无征兆地出现变速箱处于紧急运行模式报警,仅剩下偶数挡可用,缺1/3/5挡。且车辆明显抖动,失速,险些造成重大追尾事故。这辆车目前仅行驶4万余公里,经4S店检测,确认为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要求我自费更换机电单元。但这个故障根本不是个案,而是搭载了DQ380/DQ381/DQ500型7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车辆的通病。“车质网”仅2026年1月就收到途观L变速箱同类故障投诉案例19例,占当月全部途观L投诉案例的53%。足见该车型同样故障爆发之频繁、影响之广泛,而上汽大众却对该类故障频发的事实视而不见。 根据“中国汽车召回网”召回公告,早在2017年,大众公司就因为变速箱内机电单元可能出现电子故障,导致车辆动力输出中断,存在安全隐患,召回了搭载同款7速双离合变速箱的2016年款帕萨特车型。我的2018款途观L所搭载的正是该款变速箱,其实际发生的“车辆失速、动力中断”故障,与上述官方公告中描述的“动力输出中断”安全隐患完全一致。这充分证明,我的车辆遭遇的绝非偶然故障或正常使用磨损,而是上汽大众已公开承认的、跨品牌的同一系统性设计缺陷的隐瞒与不作为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存在严重且广泛的安全隐患。 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4S店和厂家的处理方式。明知该机电单元存在批次性安全风险,上汽大众却仅对极少数批次的车辆进行了象征性召回。对于包括我的车辆在内的、搭载相同变速箱、存在相同隐患的海量车主,则选择了系统性隐瞒。在故障发生前,我从未获知此风险;故障发生后,厂家和4S店的第一反应是让消费者自费承担其设计缺陷的后果,4S店甚至否认厂家曾发起过相关召回公告。当我质疑这款车的变速箱故障是设计缺陷后,4S店又改口称“可申请厂家承担50%费用”。这恰恰证明,厂家对问题的普遍性是心知肚明的,其50%的方案,实质上是试图让消费者为厂家的缺陷分担成本,是毫无诚意、推卸责任的体现。 我的车仅行驶4万余公里就出现核心安全部件的致命故障,且该故障已被厂家自己的召回公告所证实。厂家和4S店“区别对待、内外有别”的处理方式,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严重侵害。 基于此,我对此次因上汽大众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和出行不便提出如下诉求:1、上汽大众及授权4S店立即为我的车辆更换全新原厂合格的变速箱机电单元,所有费用(含配件费、工时费等)由厂家及授权4S店全额承担,并确保更换部件无质量隐患,提供不少于2年或4万公里的专项质保政策,保障后续使用安全;2、要求上汽大众对搭载同款变速箱的车型,就该已知且已部分召回的机电单元缺陷,给出公开、透明的解释,并制定对所有受影响车主一视同仁的、负责任的永久性解决方案。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