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不实交付承诺诱导消费,涉嫌虚假宣传。定订购车辆前该品牌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车辆交付价格37800元,本人微信交付1万元,贷款3万元,共计4万元。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补贴返现3000元。截止目前为止仅仅反现1000元。该行为涉嫌以虚假或无法兑现交付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违反诚信法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本人多次向销售人员联系,销售人员一直推辞,说这是国家的钱。难道国家会欺骗老百姓吗?既然销售人员说这是国家的事,那我现在以国家公民的权益。向你提出。欺骗消费者主要触犯以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了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责令广告主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这些法律从不同角度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核实,用户车辆因享受常州政府补贴,常州商务局应补贴3000元,实际打款只有1000元,目前门店已积极帮助与常州商务局沟通协商,有结果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建议用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联系门店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