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6年1月17日购买福特牌游骑侠山林自动四驱柴油皮卡一辆,购车款通过本人银行卡支付至汽车销售处。该车于1月21日行驶中驾驶室突然出现烧焦气味,停车检查后发现发动机处有明显大面积机油泄漏。经联系销售人员,需将车辆拖至购车店检查,21日晚车辆被拖往店内。次日售后称未查明机油泄漏原因,1月23日本人前往店内强烈要求售后出具故障说明,售后出具说明如下:2026年1月22日检测发动机漏油情况,经检查为发电机检视盖有油液渗出,处理意见为更换检视盖。车辆发现发动机漏油时距购买仅5天,行驶里程约300公里。根据三包法规定,车辆在购买七日内发现发动机存在上述情形可提出退换处理,但4S店推诿,仅提供维修,且期间拒绝提供代步车,给本人生活造成极大困扰。现希望依据三包法规定对车辆予以退换,并承担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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