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本人于2026年1月18日在被投诉方现场,销售告知有现车,可在一周内提车,故向被投诉方支付购车定金5000元。2026年1月19日再次询问一周内是否可以提车,被投诉方无法提供具体,可接受的提车日期,本人要求退款时,被投诉方以”车辆已匹配,厂家不退”等借口拖延,拒绝退还定金,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甚至以“新车回来损失由谁来承担“进行道德绑架。我多次通过微信沟通,明确表达了退定金的合理诉求,但对方始终回避问题,拒绝履行退款义务。综上,由于贵公司在缔约过程中存在服务存在误导,已严重破坏交易互信,致使合同目的天法实现。现正式要求:立即解除本车辆预定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5000元。本人将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平台)进一步投诉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望贵司严肃对待,及时妥善解决。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