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5年12月08日在订购26款比亚迪夏DM-i卓越版车型,厂家宣传视频、销售宣传视频、口头沟通及最山东省潍坊市终签订的购车合同中,均明确约定所购车型为218km卓越版,销售人员全程未提及该车型存在不同工况续航版本差异,也未出示车辆一致性证书供本人核验。提车后,本人发现车辆实际纯电续航严重缩水,不仅远达不到宣传的218kmCLTC工况续航,甚至在冬季夜间短时最低温仅-3℃、日常气温多在0℃以上的环境下,实际纯电续航不足87.2km(即宣传续航的四折),完全无法满足日常使用需求。就此问题本人联系售后沟通,售后起初以“冬季续航正常打折”为由敷衍,后要求本人到店检测,本人在4S店检测期间才首次看到车辆一致性证书,证书明确标注该车辆纯电续航为160kmWLTC工况续航。厂家及4S店在销售全程刻意隐瞒车辆真实续航参数,以高工况续航数值误导本人作出购车决策,已构成严重的消费欺诈。二、投诉依据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厂家及4S店未如实告知车辆续航工况差异及真实续航数值,刻意放大高工况续航数据,属于虚假宣传。?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厂家宣传视频中仅标注218km续航,未注明工况条件及真实续航参考值,已构成虚假广告。?3.?车辆实际续航与宣传续航、一致性证书标注续航均存在巨大差距,远超新能源车冬季续航正常缩水比例(通常为30%-50%),车辆可能存在电池容量不达标或性能故障问题。三、投诉诉求基于以上事实及法律依据,本人要求比亚迪厂家及涉事4S店在7个工作日内,就以下诉求作出书面回复并落实:1.?要求退换车辆,更换为与宣传、合同约定一致的比亚迪夏DM-i218km卓越版合格车辆,或全额退还本人购车款[具体金额],并承担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相关损失;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厂家及4S店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3.要求厂家及4S店就本次消费欺诈行为向本人公开道歉;?4.?承担本次投诉及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